批次用地审查报告文本格式(批次)
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
山西省自然资源厅:
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**县(市、区)**年第*批次建设用地应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。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批次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。现报告如下:
一、申请用地现状
〔勘测定界〕依据《土地勘测定界规程》(TD /T1008一2007)、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》(GB /T21010-2017)等规定,**(测量单位)对批次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,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。
〔权属、地类和面积〕该批次用地涉及**县的**乡**村等*个乡镇*个村和**(单位)等*个国有单位,共*宗地【宗地数为集体土地所有权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计】,其中:*宗地已登记发证、*宗地未登记发证【说明未登记发证原因及实际权利人是否同意】,土地产权明晰,界址清楚,没有争议。
数据库和实际权属一致/不一致:图斑号**面积**公顷,地类**,权属单位****,权属性质**。经实地调查实际权属为***。【不一致图斑超5个需附表】
套合最新**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,总面积**公顷,农用地**公顷(耕地**公顷)、建设用地**公顷、未利用地**公顷。成果与实际用地一致;不一致分三类说明: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、已批建设用地、其他特殊情形,相关附表留存。
涉及三调林地政策(自然资发〔2023〕53号)的,按要求补充耕地、林地审批相关表述。经三年同口径对比,耕地无变化。
实际用地总面积**公顷,农用地**公顷(耕地**公顷;可调整地类**公顷)、建设用地**公顷、未利用地**公顷。按权属划分集体、国有土地各类面积数据准确。
〔集体土地所有权等不动产登记办理〕用地获批后,督促区县不动产机构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、变更登记,同步处置宅基地、集体建设用地等物权注销,保障权属清晰无争议。
二、农用地转用情况
〔农用地转用情况〕本批次拟转用农用地**公顷、未利用地**公顷,分集体、国有两类列明面积;城乡增减挂钩项目补充复垦、建新区指标数据。
〔符合规划情况〕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,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,不触碰生态红线;涉及自然保护区、林地的,列明审批文件;规划用途分项列明用地面积。
〔土地利用计划〕使用区县存量核定指标/巩固脱贫攻坚等专项指标,转用土地面积对应计划规模。
三、补充耕地情况
分四种情形填写:正常占补挂钩、不实行挂钩、不占耕地、旧报件填报标准;写明补充耕地数量、水田、产能、平台编号、开垦费落实情况,2020年前违法用地额外标注可调整地类。
四、土地征收情况
〔征收土地情况〕征收集体土地**公顷,细分农用地、建设用地、未利用地面积。
〔公共利益认定〕区分军事民生/安居扶贫/成片开发三类情形,对应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条款,说明规划、年度计划、成片开发方案支撑材料。
〔前期程序、补偿安置、协议签订〕区县已完成预公告、现状调查、稳评、听证、补偿登记、资金预存;补偿标准执行区片综合地价,安置渠道清晰;所有权100%签约、使用权签约率≥90%,少数未签约明确处置方案。
五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
列明土地等别、缴费面积、金额,区分已预缴/获批后缴纳;划拨类无新增用地则无需缴费。
六、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
信访事项写明事由、调查处置结果;三选一:无违法、仅临时用地、存在违法用地(处罚文书、执行、追责全部说明),涉生态红线、保护区补充省级主管部门意见。
综上所述,**县(市、区)**年第*批次建设用地资料真实完整,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恳请省厅予以审查。
附:现状地类与实际申请用地地类不一致情况表
(联系人:*** 联系电话:*** 手机:****)
(公章)
**年**月**日
附:现状地类与实际申请用地地类不一致情况表
单位:公顷
| 序号 | 类型 | 图斑号 | 面积(公顷) | 20**年现状地类 | 地类不一致原因 | 申请用地地类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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